如何确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首先,计算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公式为:=(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3、其次,计算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为: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5、再次,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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