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商标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申请/注册号:
三、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或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具体对应内容以注册号的注册申请内容为准 。
四、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申请所有人。
五、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六、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注册手续后,该商标申请权正式 转归受让方,转让方需将已持有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移交受让方。
七、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转让手续: 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转让注册的申请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完成转让的申请手续,提供本次商标转让的公正文书。
八、双方均承担保守商标转让情况秘密的义务。
九、转让方应保证没有将上述商标申请转让给他人,同时未许可他人使用。
十、商标申请权转让的转让费用: 甲方将该协议涉及的商标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叁 万元转让费用,甲方承担本次商标转让的公正费用,乙方承担本次商标转让的商标局手续费用。
十一、双方的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条款或双方上顶的其他事项:
由于上述商标均为申请中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上述商标的任何权 属、法律关系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上述商标。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