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铺陈列方式

2025-05-08 00:02:04

1、 对象陈列。它的含义是:通过突出产品的功能、特点,或利用广告、道具和移动造景手段,强调产品的目标顾客,使展示和宣传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有助于提高同顾客的亲和力,达到引起顾客兴趣和好感的作用。特点是: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标志性强,影响力集中,使顾客具有归属感和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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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比式陈列。是指在服饰商品的色彩、质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设计构图、灯光、装饰、道具、展柜、展台的运用上,采用对比式设计,形成展示物间的反差,达到主次分明、相互衬托的展示效果,从而实现突出新产品、独特产品、促销产品或专利产品等主要产品的目的。特点是:对比强烈、中心突出,视觉效果明显,使被陈列的商品大大加强了表现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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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复陈列。是指同样的商品、装饰、POP等陈列主体或标识、广告等,在一定范围内或不同的陈列面上重复出现,通过反复强调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强顾客对服饰商品或品牌的视觉感受。特点是:使顾客受到反复的视觉冲击,从而在感觉和印象上得到多次的强化,并有“该产品是唯一选择”的暗示作用,可使顾客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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