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18年取得增值税发票系统技术维护费,不是第一次取得,应该怎样入账

2026-03-06 09:07:03

付费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280

贷:银行存款280

抵免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280

借:管理费用(红字)280

云卡会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我单位2018年取得增值税发票系统技术维护费,不是第一次取得,应该怎样入账

扩展资料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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