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分析理解各地对异地高考的规定
1、黑龙江: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安徽: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山东: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 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吉林: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2、浙江:外省籍学生只要有浙江学籍,并在浙江连续读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江西: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辽宁:随迁子女在当地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籍外,要求家庭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福建:2014年将率先放开"异地高考",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参加普通高考。

3、江苏: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广西: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 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 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 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4、河南: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5、天津:2013年,天津将进一步放开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津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相关政策,将在2013年中考中招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2013年初予以公布。同时,天津将抓紧完善与2013年中考中招办法相衔接的普通高校面向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政策。

6、云南考生及父(母)户籍在云南,考生高中连续就学满3年,具3年学籍;或考生户籍在滇,具初高中6年学籍,父(母)亲户籍不在滇但在滇具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