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创业两项新政,来了!
1、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披露了四大亮点:1、强化刚性指标落实,明确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比例不低于80%,国企拿出年度招收人员总数5%用于接收掼屐磴磨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
2、2、提高统筹安置的层级,县安排任务重的由市统筹资源进行安置,市级还有困难的,由省级来统筹资源,落实安置;
3、3、依法错聂庋堀保障相关待遇,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待安置期间,要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二是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平均固嗟喹账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直到上岗为止。
4、4、接续安排期间的两险,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地方财政拿出直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待安排期间两险的接续问题。
5、二是《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披露的干货和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五项:1、首次提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的优惠优待;
6、2、特别强调退役军人就业能力的提升,规定了退役军人享受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以前就是限定在退役后的一段时间,将退役后一年内享受一次免费的培训拓展到退役以后任何时间节点都可以;
7、3、加强就业扶持,适当放宽机关、企 业 招收退役军人的条件,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的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录,同时我们还提出要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岗位目录,招收退役军人的企事业单位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8、4、优化创业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展资金保障渠道;5、健全服务体系,我们提出要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的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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