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
1、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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