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办
日前在网上流传的“沈阳女老师课堂殴打学生”的视频,大家都看到了。诸如此类的事情确实不少,作为人民教师,体罚学生不是禁止的吗?我了解到被体罚的学生轻则皮外伤,如轻微出血、破皮、发青发紫,重则有耳膜穿孔、精神失常的。这样的老师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分,仅仅是批评么?或者最严重的就是开除么?对造成伤害的学生,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校方是否该承担责任?


2、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瘠彐伊竽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1、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岗位责任奖,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扣除当事人半年岗位责任奖,必要时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生家长提出进行治疗,则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如车旅费)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4、对个别屡教屡犯的教师,批评教育无效的,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4、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附:对学生停课审批权限的规定: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骒貉缭塄原则上课后进行,确需停课教育者,任课老师或班主任需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半天)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施仿脊饬育处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报校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