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的保险如何缴纳
外出打工的劳动者越来保米马藁越多,但却一直无法上保险,个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那么这些劳动者的保险该如何缴纳?
前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肯荟卯混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可跨地区互相衔接转换,并明确了具体转换办法,届时既能防止流动人口因迁移导致无法享受合法权益,也避免少数人利用政策漏洞重复参保获取不当利益
该办法不管你是在哪里交的养老保险,不管是交的哪种类型,不管你的工作地点变了多少次,将来你退休了,该享受的合法待遇都将不受影响。
衔接转换具体流程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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