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1、一、我国商标法规定:
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在没有正当理由内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上商标局去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2、二、如果是三年内不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发撤销通知书,该怎样处理:
①、收到通知书,对这个裁定有意见,可以在收到通知的15日期申请复审。
②、商标局收到申请,下发受理通知,要求申请人在2个月内提交撤销注册商标的在三年内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材料证据。逾期提供证明或者证据无效,商标局会对撤销商标。
③、最终商标局在申请日起的9个月内审查确定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
3、三、如果是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①、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通知注册人在限期内提出答辩;
②、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
③ 、如果注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四、我国商标法也是对注册商标有限制的:
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或者利害关系人(自商标注册日5年内)都可以申请商标局对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并且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所有人受5年的时间的限制。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124
阅读量:70
阅读量:76
阅读量:123
阅读量: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