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
1、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应当至少依据以下四个因素:

2、一是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3、二是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4、三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5、四是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

6、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为C1到C5,其中C1为最低级别。

7、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一年以上相关经验的自然人普通投资者可以转为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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