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城市道路及违规的处理
1、对道路的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镇道路。

3、批准后使用注意事项一。不得损坏城镇道路。

5、批准后使用注意事项三。损坏城镇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7、违规处罚。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镇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