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案件中涉及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处罚
1、 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人,其行为在未构成犯罪之前其行为的,对其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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