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可以继承吗
深圳车牌不可以继承,车牌不是发给车辆所有人的物权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中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痊跬媸应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由此可见,车牌仅是车辆的“身份证”,并不是发给车辆所有人的物权凭证。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获得者使用,不得买卖或者转让。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因此深圳车牌是不可以继承的。
扩展资料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符合本章规定的情形,且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可以在深圳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单位登记地址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状态为正常,无欠税,纳税状态正常;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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