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有“四忌”

2025-05-24 20:45:22

1、忌讳一:在购买车险时不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贪图一时的节省,采用不足额投保的方式,这样做虽然在投保初期可以为车主节约开支,但是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时,将得不到足额的赔付,真到那时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忌讳二:在购买车险时不按市价超额投保。这个就与不足额投保相反了,有的车主明明购买了一辆10钣淑硗墀万左右的车辆,却自作主燹唉侗墉张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20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

购买车险有“四忌”

3、忌讳三:在购买车险时重复投保。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4、忌讳四:在购买车险时投保险种不全面。汽车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等三类主险,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各险种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可替代,所以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水平有条件的选择购买车辆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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