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联合担保贷款申请指南

2026-03-05 10:55:42

 企业联合担保贷款,也就是所说的企业联保贷款,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中小企业(以下称联保申请人自愿组成一个担保联合体(以下称联保体)并仅限于为其成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当联保体中的某一成员向南京银行申请办理指定的信用业务时,联保体其余全部成员为该申请人在银行的信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信用业务担保方式的业务模式。

企业联合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联保体的申请

    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联保申请人须共同向主办行提出组成联保体的书面申请,同时各成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代码证书、贷款卡;

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近两年的财务年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报表科目的明细清单或主要科目的注解;

关于公司情况、产品情况、市场状况等内容的公司介绍;能证明其主要经营活动的相关经济合同、往来函件等;

能证明本办法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联保体的调查

主办行接受申请后,首先对各成员进行初审。具体按《南京市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地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调查联保体各成员企业的有效资产、固定资产;

  ―― 核实并预测联保体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

  ――调查联保体各成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经办行调查完成后,根据申请资料及实地调查掌握的情况,按南京银行贷款企业核准程序和要求报送审查。

  联保体各成员均通过南京银行贷款企业准入审查后,经办行需综合联保体整体情况撰写《联保体担保实力调查报告》,并填报《联保审批表》,连同联保体企业申请资料一并上报

联保体的成立

主办行在接到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的通知后,通知联保申请人可以组建联保体。根据《联保审批表》的审批意见,主办行与各联保申请人共同签定《联合担保协议》。

  《联合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联保体依约缴存的保证金到位后,联保体成员方可向主办行提出由联保体担保的信用业务。

联保体的解散

联保体成立并在南京银行发生联合担保信用业务后,若联保体成员需退出联保体,或《联合担保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联保申请人认为可以解散联保体的,由联保体牵头人向主办行提出申请。解散的前提条件是:联保体在南京银行的所有贷款本息已到期清偿完毕、银行承兑汇票已兑付、对外保函已退回本行正常注销;联保体成员对南京银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以上条件缺一不可。经主办行审核,并向公司业务部报备后,方可批准联保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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