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交通工具常识 不能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要"打车" 或者等车,您得在人行道里等;其次是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时,应该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关骇脘骱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在机动车道上不能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二是开关车门时,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在乘坐机动车时,驾驶人、乘坐人员都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 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只准在后座正向骑坐,且驾驶人及乘坐人员都应戴安全头盔。 不准搭乘的车辆有: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非陪护人员不能搭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3、乘坐交通工具规定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所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使用过程中,能引起燃烧、爆炸、毒害等后果,致使人身伤亡、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到损毁的物品。 易燃物品包括: ---易燃固体:如硫磺。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松节油、油漆等。 ---易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 ---自燃物品:如黄磷、油纸、油布及其制品。 ---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铝粉。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等。 易爆物品主要包括: ---民用爆炸物品 ---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核能物资等。

5、不得有将身体探出车外的危险动作。 乘车人不得将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探出车外,此动作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特别是在高速行驶的机动车道上,相邻车道的机动车彼此之间距离较近,如果将身体探出车外,容易导致受伤。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允许乘车人将身体的某部分探出车外,如转向灯、刹车等失灵时,允许乘车人打手势,协助驾驶员,实施该行为的前提是不存在任何危险。

7、不得不待车辆停稳后上下车,或不依次上下车。 上下机动车是乘车人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细节,如果上下车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公共交通工具,车长人多,车辆未停稳上下车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乘车人应当等待车辆停稳后,才能上下车。同时,还须依次上下车,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