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四个不合理现象

2025-06-16 22:50:36

1、第一、公布之前,价格被拉高或降低。剑鱼招标订阅,专注招标信息的订阅和搜索服务。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应根据规范文件编制与复核,与工程本身市场价格相符。有些地方招标控制价虽然编制完成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但出于各种原因,招标控制价被拉高或降低,有的招标管理机构甚至把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打折后作为该工程的最高限价发布招标文件上。

2、第二、偏离市场价。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重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复核。剑鱼招标订阅,专注招标信息的订阅和搜索服务。在一个工程项目不同单位工程里或者一个单位工程不同的分部分项里出现的相同项目特征的综合单价应该一致,特别是主材和套用的预算定额要一致,不然就是不平衡报价。另外的问题就是单价和市场价偏离较大。

3、第三、工程量计算的问题。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但有的地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是停留在预算定额思路上。另一个问题是工程量计量偏差和工程量缺项。和图纸实际工程量发生偏差。结果就是导致招标控制价与工程实际价格不符,中标后合同执行中必然调整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失去意义。

4、第四、技术措施费的偏差。剑鱼招标订阅,专注招标信息的订阅和搜索服务。招标控制价的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应与工程实际相符,特别是与工程本身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但从实践中来看,发生偏差的一般为涉及特殊施工要求的土建工程或市政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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