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凶房能退房吗买到凶房怎么办

2025-07-06 10:17:09

1、案情:婚房变凶宅 能否退房成难题阿中的儿子于2010年在其房屋内死亡。2011年3月,阿中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随后又办理了房产继承登记和房产证。同年7月, 阿中与一直在寻找结婚用房的小梅母女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以45.5万元购买上述房屋。但是,8月小梅从邻居处了解到“这间房子曾经死过人”后即找到阿中,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书》。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僵持不下,小梅将阿中告上法庭。

2、结果:调解解除买房协议 退还购房款2011年12月27日,柳江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解除原告小梅与被告阿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被告阿中、阿美退还原告阿琴、阿艳房屋转让款及定金共18万元;驳回原告阿琴、阿艳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被告阿中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阿中退还小梅房屋转让款及定金共18万元及利息;小梅补偿阿中6500元。

3、买到凶房后一什么样的理由退房呢?1、以对方构成欺诈为由撤销合同,退房;2、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退房;但是这两者方式都有一定限制,分析如下。

4、以对方构成欺诈撤销合同:分析目前司法实践中受理并判决的这类“凶宅”交易纠纷案麻质跹礼例,一些法院支持了买房人主张退房请求,其核心失窝蜜琶理论依据是对欺诈的认定:“凶宅”虽然在物理层面上没有瑕疵,但会影响人们的购买欲望,使得其长久“砸”在房主手里。因而,作为卖主,如为了将房屋卖出或为了卖高价而故意隐瞒“凶宅”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就构成了欺诈,确认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但也有一些法院采取谨慎态度,以变通方式维护买房人权益。判决观点为,虽然卖房者在售房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内曾有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但房屋的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同时,依据价值规律和人们的现实观念,房屋会因购买者忌讳而贬值,卖房者在主观有过错,对购房者构成侵权,因此判决卖房者承担侵权责任。这个侵权责任,多以因房屋存在“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瑕疵而贬值,而给予相应的减少价款的方式处理。至于中介方责任,因中介作为居间人,有义务将其知晓的凶宅重要事实告知买房人,如果其为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却蓄意隐瞒,显然与《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的规定有违,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如刘女士有证据证明中介确实知情,则中介难辞其咎。

5、以对方违约解除合同:凶宅能否成为解除合同退房的理由呢?目前还存在争议。实践中,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通常会根据合同签订时的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如已声明非凶宅,但是实际却隐瞒了凶宅情况的,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双方并未提起房屋是否属于凶宅,则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6、需要说明的是,法律对撤销合同有实效的限制,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只有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则不能在要求撤销合同。

7、那么,购买房屋时,如何避免买到凶宅,不能哟遏悉煲退房呢?1、在合同中约定信息披露条款,约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买方有权退房。2、买房前详细调查。3、事后及时补救。为避免“凶宅”纠纷诉讼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而导致的不利判决,律师建议,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除了要查看住宅本身的情况外,最好向左邻右舍甚至到公安部门打探一下房屋中是否发生过不幸事件。此外,作为买房人可在签订合同时增加一项合同条款或订立一份补充合同,约定此类信息披露的条款。比如,在合同中与卖房人明确约定要求卖房人如实披露房屋内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如果卖房人故意隐瞒实情,一经发现,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减房屋价款等条款。此种约定既可以督促卖房人,也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处于优势,不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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