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总结
1、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足够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出现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
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裁员向行政部门报告才可裁减人员。
4、无过失性辞退:
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5、进行重整:
当劳动合同终止时进行重整。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进行重整。
当依法宣告破产时进行重整。
当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重整。
6、计算标准:
一年以上: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六个月以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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