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中期保健及胎儿监护有哪些

2026-03-25 05:13:11

1、  第一、产前检查。

  准妈妈从怀孕的24周开始,就应该定期的做产前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体重,血压,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肝炎免疫测定以及胸透等。以及早发现异常并及时处理。

2、  第二、胎儿监护。

  孕妈妈的自我监护包括,听胎心、数胎动等。还可以对孕妈妈的子宫高度的测量以及腹围的大小等指标来绘制妊娠图。通过B超仪的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及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发现异常可以作及时处理。

3、  第三、产前诊断。

  准妈妈在孕满16周以后,可以将准妈妈血液中的甲胎蛋白测定结果来作为筛选的指标,如果怀疑有畸形或遗传病胎儿,则要进一步做宫内诊断检查。通过B超检查、羊水细胞培养组染色体型分析、血型检查、生化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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