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精神病的人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2025-12-23 22:47:28

1、IBS法律免费咨询网转载分享解答:

你好。精神病人根据病情的不同,被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你哥哥具体属于哪种类型,应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认定结果不同,协议效力不同:

如果你哥哥的精神疾病使其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在这种情况下,你哥哥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2、如果你哥哥有一定的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则应当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总则》第蚂艺二十二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与其智力驼杰、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篇轿趴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之外,其他的都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方可有效。拆迁协议事关重大,签订这类协议远超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且签订拆迁协议处分财产也不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结合本案,如果没有你哥哥的法定代理人对这份协议的效力表示认可和接受,这份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即通常理解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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