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

2025-05-11 18:43:45

1、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1)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动物必须先进行物质生产,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精神生产。

(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

(3)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都是同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社会存在发生了变化,社会意识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2、反作用

(1)从质的方面看,不同性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着不同性质的作用。

(2)从量的方面看,无论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什么性质的作用,都有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作用方式、反馈方式的不同。

3、独立性

社会存在的变化最终会引起社会意识的相应变化,但是社会意识的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变化并非一定同步进行,意识在思维层面也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思维的深度和广度可以与现实的社会存在相对的分离,因此社会意识有时候会滞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有时候也会超前的对未来的社会形式进行思考和规划。

4、存在的形式

社会存在最主要的形式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必定会使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样的社会存在又会产生出新的社会意识,新的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使社会按照新的发展模式发展。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

历史唯物主义解释: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为第一性,社会意识为第二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社会存在有巨大的反作用。

违背社会发展要求的落后、腐朽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的发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先进社会意识,促进社会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

它从根本上揭示了人类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划清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界限,克服了机械唯物主义的片面性,把关于社会的学说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上,对于人们研究复杂的社会生活现象,具有指导性的方法论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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