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2025-05-05 03:31:23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1、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2、企业财产属全民所有;

3、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4、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以此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5、可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简述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扩展资料: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业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厂长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经营责任;职工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企业盈亏也负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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