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利完成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
1、公司股东变更,未经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准自行到工商局登记股东变更的;
2、企业在取得增值电信许可证后,未相应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增值电信业务种类的;
3、取得 ISP、IDC许可证后没有实际开展业务的,需做专门的情况说明,并视具体情况约谈企业法人;
4、取得 SP许可证后未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订业务接入协议的,需做专门的情况说明。
5、96等特服号码拖欠2014年及以前的号码占用费的企业。
1、全国跨地区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2、省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1. 湖南省企业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 海南省企业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3. 河南省企业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4. 北京市企业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1、客户提供基本公司信息
2、按照规范填写年检表格
3、在线提交至工信部及网上填报
4、审批通过
5、原件盖年检合格章
6、领取证照。
1、2月前,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同时对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持证单位自查改正在许可证管理、网站接入管理、业务营销推广和码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准备年检材料。
2、3月31日前,报送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3、4月1日—4月20日为整改期间。关闭本次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的正常年检材料提交通道,自该日至2014年4月20日开通年检整改通道。对2014年3月31日前尚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和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限期在2014年4月20日前改正问题并报告整改状况,逾期仍未改正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此后,将关闭年检提交材料通道,不再接收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4、4月1日—6月30日公布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5、4月20日后关闭年检通道不再受理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年检,开通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盖章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