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具有什么特点

2025-05-24 07:34:19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其确定的合同。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效力待定合同未设一般规定,但依民法理论及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三种:

1、 无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民事行为

3、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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