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最新政策

2025-05-03 19:01:49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10条政策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区重大战略部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激励作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不同地域企业落户安新可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对省、新区、县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不见面审批、“保姆式”服务,全程帮办项目前期手续,直至项目投产。

3、每新增一家规上工业企业,新区奖励20万元、县政府奖励10万元;对入统两年内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企业,新区奖励10万元,县政府奖励10万元;每新增一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县政府奖励10万元:每新增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区奖励3 0 万元,县政府奖励2 0 万元;每新认定一家国家、省研发平台,县政府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每新增一家“小巨人”企业,新区奖励50万元、县政府奖励30万元:每新增一家专精特新企业新区奖励50万元、县政府奖励20万元。

4、为企业上市提供全程包联服务,提高上市前奖补标准。在境外和沪深北A 股上市前,奖励9 00万元: 新三板挂牌前,奖励 1 0 0万元; 石交所挂牌前县政府奖励3 0 万元。境外、沪深北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迁入我县的,享受同等奖励标准。转入高层次资本市场的,按标准补足差额。

5、对新获评的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五个100”项目,新区奖励30万元,县政府奖励20万元;对新获评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四星级酒店、国家丙级以上旅游民宿等,新区奖励 1 0 万元,县政府奖励5万元;支持发展冰雪、文化、体育等多种旅游业态,对经认定经营时间长、产品丰富的景区(点),新区奖励20万元,县政府奖励 10万元。

6、申报新区、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认定的每个分别奖补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支持农产品企业开展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际认证,通过认证的,每个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农业生产和加工企业新创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笑励100万元。

7、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除存在公示、评审环节的业务外,资料齐全的,一律当日办结。免费为新注册企业刻制首套印章,并免费发放电子签章。

8、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对小商小贩以劝导为主,一般不予处罚。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检查流程,降低企业迎检压力。

9、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行使投诉、举报的权利。凡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类信访举报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周内依法依规解决到位。

10、严格执纪执法,一案三查,对典型菜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阻碍经济发展,破坏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连续两次在优化营商环境通报中排名末位的单位,纳入年终考核评价扣分体系。本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国家、省、新区有相关规定变化调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已出台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有明确时限的,按其规定时限执行;无明确时限的,执行至2023年12月31 日。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