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盘亏的财产物资,经批准后的账务处理
1、存货盘亏时,应按盘亏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2、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于盘亏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4、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5、按自然突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6、按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借方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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