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验怎样判定
1、什么是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11年01月04日前须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的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2、常见问题:问:在市党政机关工作属于基层工作经历吗?答:在市党政机关工作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根据规定在“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属于基层工作。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问:如果我是在资格复审的时候刚好达到两年工作经历,可以按照两年时间算吗?答:不可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11年1月4日。感谢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3、提示:此部分内容将根据最新政策及考生提问进行调整和补充。若考生仍有疑问,应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毕竟招考的各个部门具体职位要求都有所不同,不要因为细微的差错而错失难得的考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