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液氨存储区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2025-05-24 01:16:46

液氨储存区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运送液氨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罐车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汽车罐车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卸料过程严禁启动车辆。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车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连接应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如有泄漏应及时消除。

★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 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惰性气体压送。

★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台,押运员应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禁止卸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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