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一年交税3万后可以有个车牌吗
可以有。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亏坚橘锝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3万元以上的。
2、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3、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4、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增量指标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
1、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2、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3、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2、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