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逐章解读:[19]职务侵占罪
1、法律猫逐章对刑法分则进行解读2、希望对自学人员有所帮助
知识点
1、职务侵占罪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罪实质上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
2、行为主体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也即非国家工作人员。这是与贪污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对应的概念。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是贪污罪的行为主体。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并未从事公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3.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4.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但是如果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则成立贪污罪。
3、行为方式1.本罪与贪污罪只是主体不同,行为方式相同,不仅包括侵占,还包括窃取、骗取。所以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占”是广义的侵占。2.要求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4、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分1.主体身份。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职员,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2.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而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注意1】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实质的利用,而非形式的利用,也即要求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而不是仅仅利用因工作关系而熟悉作案环境、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容易进入作案场所。【注意2】这里的“职务”是指具有一定管理性的职务,例如主管、管理、经营等职务。纯粹的体力性劳务,不属于这里的“职务”。例如,单纯的装卸工,不是这里的“职务”。而仓库管理员、产品质检员、运输司机,属于这里的“职务”。微信law-book举例,例1,甲是某公司司机,按照公司安排独自一人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运往外地。甲在途中将货物变卖,携款潜逃。甲构成职务侵占罪。找律师网举例,例2,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