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该如何认定?

2025-12-17 17:51:12

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攀升,基于父母对子女的爱护,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妻在结婚买房时,父母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比较常见的方法是,一方父母资助夫妻一定的首付款,银行按揭由夫妻两人自行偿还,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在实践中,父母在出资时一般未明确或不愿明确出资性质,一旦夫妻两人离婚就会在房产归属问题上产生争议。如果几年后夫妻两人离婚了,该笔资助的房款该如何认定?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该如何认定?

律师观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上海离婚律师为大家归纳了一般婚姻案件中常见的几种具体情况:

1. 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父母在夫妻结婚后全款出资且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应当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该套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 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

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将出资份额归于自己子女名下,该套房屋归自己的子女所有,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否则就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的名下,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该如何认定?

离婚律师提醒:

具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全面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的婚姻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的贡献等因素,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离婚分割时可对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具体数额则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裁判。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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