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检测规范要求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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