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中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作用
1、数字证书是一个经证书授权中心数字签名的包含公开密钥拥有者信息以及公开密钥的文件。简单的说,数字证书是一段包含用户身份信息、用户公钥信息以及身份验证机构数字签名的数据。身份验证机构的数字签名可以确保证书信息的真实性。
2、也许你要问:数字签名不是能够确认发送者方签名和信息的完整性吗?为什么我们还需要数字证书?
举个列子解释一下,假如A用自己的公钥替换了我手中B的公钥,然后冒充B给我发消息,我用“B”(实际为A)的公钥解密消息,由于发消息者是B,我手中的公钥也是B的,所以可以轻松确认数据并没有被篡改,然而我确以为发消息的人是A!问题就出在这里,数字签名技术通过签署者公钥和私钥互相加解密来进行身份验证,但仅能验证公钥和私钥的拥有者是同一个人,却不能对拥有者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
3、因此,数字证书的作用就在于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审核后提供绑定证书持有者身份信息的公钥和私钥。用户可通过公开的数字证书查看公钥持有者身份,从而确认其真实身份。
所以,数字证书在电子合同中的作用:证明签署主体的真实身份,而不是被人冒签、代签。
1、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简单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它不是我们在纸上手写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至电脑,以图片形式储存及使用的图像化签名。
2、在法律上,对电子签名有着严格的要求:《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由此可见,可靠的电子签名的实现依赖于数字签名技术和数字证书身份认证,但除此之外远远还不够,还需要辅助身份验证、时间戳认证等技术,才能达到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要求。
电子签名在电子合同中的作用:确保电子合同的签署主体的真实身份,电子合同内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