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历史近代不平等条约记忆技巧解析
初二历史所学的近代史的这本书中,讲到很多条约,内容又多又复杂,容易记混淆。今天,为大家分享一些记忆初二历史不平等条约的技巧。卓越教育老师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运用一些技巧来帮助我们牢牢记住初二历史课本中的不平等条约的内容。以下是近代史学习中必须掌握的条约的记忆技巧。
第一、“五亿(议)港元”——《南京条约》。
“五”指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亿(议)”指英商进出口货物所应缴纳的税款,由中英双方议定;“港”指将香港岛割给英国;“元”指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
第二、“公开行贿”——《天津条约》。
“公”指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开”指增开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行”指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贿”与钱财有关,指清政府给英法两国巨额赔款。
第三、“天天赔酒(九)”——《北京条约》。
第一个“天”指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第二个“天”指增开天津为商埠;“赔”指增加了大量赔款;“酒(九)”指割九龙公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第四、 “两口(子)分工”——《马关条约》。
“两”指赔款给日本白银两亿两;“口”指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分”即分割,指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工”指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办工厂。
第五、“兵民禁赌”——《辛丑条约》。
“兵”指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在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民”指把东交民巷辟为“使馆界”;“禁”指清政府保证严禁中国人民反帝活动;“赌”与钱有关,指清政府赔款给列强白银4.5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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