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记录仪与GPS定位器的区别
1、法律层面汽车行驶记录仪:2004年5月立法,滴睢错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第14条明确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中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形式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及其他形式状态信息进行检查。GPS定位器:国家没有相关的立法
2、属性汽车行驶记录仪:公共安全类产品。 国家强制执行。GPS定位器:管理类产品。 非国家强制执行。
3、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2003年10月开始实施国家标准 《GB/T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定位器:无国家标准
4、政府态度汽车行驶记录仪:除立法和国标外,2004年底制定的《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酶熳稼驰技术条件》规定:新出厂的长途客车、靛炙耪淮旅游车、半挂车、12吨以上货车等车辆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2005年6、7月,交通部连续发出6号、9号、10号令,再次分别对长途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车作出强制安装的规定。2005年12月1日,国家认监委发出通告,所有汽车行驶记录仪厂家必须参加强制性的安全生产认证,否则不允许销售。GPS定位器:根据客户需要进行安装,或由各省发文要求安装,没有部级以上的相关文件。
5、作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对车辆涠础险渥操作者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包括速度、刹车、鸣号、方向等。可连续记录15天。GPS定位器:实时传输、确定车辆的运行轨迹,实时知道车辆的位置,并 可对车辆进行调度。
6、费用汽车行驶记录仪:硬件设备不到GPS一半的成本,无每月固定的服务费GPS定位器:有50元~200元不等的月服务费
7、速度显示汽车行驶记录仪:及时、准确GPS定位器:由于是根据位移和时间进行计算所的,所以速度显示有延时。在隧道等地方无法显示。
8、交警执法汽车行驶记录仪:从汽车行驶记录仪中取得的数据可以直接作为交警执法的依据GPS定位器:获得的数据,不能用于交警的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