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州户口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人才引进可以分为学历入户、职称入户、技能入户三种,具体的入户条件如下:
2、一、学历入户
1、学历及年龄要求: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③、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2、社保要求:
①、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②、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3、二、职称入户
1、职称及年龄要求:
①、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②、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2、社保要求:
①、补缴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4、三、技能入户
1、技能要求:
①、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②、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6个月;
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1年;
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2年;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2、社保要求:
①、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②、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