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我市户籍人口全域迁移入户
1、我市户籍人口在市域范围内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2、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登记新产权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
4、产权人住房可登记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户口
1、第一步:向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第二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应当补齐的材料,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要 ,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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