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久可以做B超
1、在整个妊娠过程中,进行孕期检查的具体时间是:怀孕12周(三个月)以内检查一次,以及时识别早孕症状,及早开始保健;怀孕中期(怀孕13—28周)每月检查一次,以及时筛选高危妊娠,发现有高危因素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并给予必要的纠正治疗。
2、怀孕晚期(怀孕28—36周)每半月检查一次,以及时发现影响正常分娩的各种因素及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
3、怀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时,每周检查一次,以密切观察孕妇和胎儿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接生做好准备。但如果妊娠过程正常,可酌情减少检查次数。
4、怀孕早期为慎重起见,怀孕3个月以内如没有必要,可不做B超检查。
5、目前超声波(B超)主要用作怀孕后期的检查,其中大多是为产前诊断而进行的,一般用作辨别胎儿是否正常,羊水是否过多,有否葡萄胎,确定胎位是否正常,胎盘在什么位置,区别单胎还是双胎,鉴定死胎还是活胎等等。用超声波作孕妇检查,时间大多很短,只有几分钟,对子宫中孕后期的胎儿一般不会产生影响。从优生的角度上来看,孕期进行超声波检查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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