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谨防五大缩水陷阱
要买房子了,说简单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很多先人在买了房子之后发现说好的面积呢?说好的层
高呢?说好的规划配套呢?说好的产权年限呢?怎么全都“缩水”不见啦!这些都是开发商稍一忽悠,没有买房经验的你就会上当的事情,在这样的“缩水”陷阱里
栽跟头实在不值,那么如何避免呢?如果你是正准备买房的人,那就有眼福啦!
面积缩水: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
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者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友情提醒下,各位买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
建议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准确的约定。
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
从法律上讲,都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所以仅仅以笔误为由不能影响违约事实。商品房层高与合同
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
预期。友情提示下,对待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规划缩水: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
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
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专家提醒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
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配套缩水:配套相关细节要在合同中详细体现
会所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买房者一般也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合同。许多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往往只
关注房屋情况,忘了约定配套设施等相关条款,导致纠纷不断。专家提醒说,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承担,建议业主在签预售合同时,把会所等相关的
条款明确写进合同,如会所的交付时间、所有权归属、服务功能、服务对象等,同时明确责任承担。
年限缩水:签约前弄清土地性质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
有许多买房者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
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者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友情
提醒下,在看房选房的时候,就要注意问一下售楼处人员,这房子的拿地时间,这样的话,产权年限还剩多少,在拿地时间上加70年就行了。如果售楼处人员连这
一问题都无法为你解答的话,那建议还是先别下手购买。另外,建议买房者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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