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底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1、如果您是下岗失业,家庭重大疾病,收入甚微,无法赡养老人孩子,造成生活贫困,而且您的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本地城乡人员可以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3、办理的资格,具有本市本乡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村)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办理程序:1、由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或村所在地提出申请;2、受理的街道居委会或村所在地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居委会在细癌赜清受理,对上报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上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4、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作出书面批准。填写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次月起,向被批准人员发放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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