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古代女子地位低下的具体事例
1、古代的七出之条里的“妒”,专指正妻妨碍丈夫纳妾,中国古代男性纳妾是合法行为。
2、“刽五魇哓三从”是古代男尊女卑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其要求女子无条件地服从男子;三从”是指女子幼时从父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3、而“四德”也是古代社会女子无权涉足公领域而形成的一种狭隘的道德要求。“四德”是说女子出嫁到夫家后经过教化训练而必须具备的四种品德:性情贞顺,言语得体,容貌端庄,家事娴熟,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兼具。
4、古代女子缠足,据说缠足始于南唐明清之后的缠足,连路都走不稳了。
5、古代女子不能随便出门。女子需要举止端庄稳重,所以不可轻易抛头露面,免得被人视作不稳重、心思向外。
“三从四德"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平等精神。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女性在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而“三从四德”要求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就将妇女置于附属于男性的一种地位,体现了古代社会男女之间的主宰服从关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从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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