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货的会计账怎么处理
1、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第二种情况,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4、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5、第二种情况,同时需要先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才能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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