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要注意什么
1、一、房东不跟我签书面合同怎么办?《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如果您想租住房屋在六个月以上,那就应该和房东签订书面租房合同,否则,六个月后,您随时有被房东退租的风险。所以为了保障您个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入住前请务必找房东签订书面合同。

3、三、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由谁负责?《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蹒效罩翔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73
阅读量:65
阅读量:96
阅读量:44
阅读量: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