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认时,
2、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文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认为依据。
3、在工程变更单会签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