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原告范围
1、(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伤残或死亡的,还应包括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3、(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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