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新生婴儿落户的程序

2025-07-08 15:13:19

1、到父亲或母亲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申报人填写书面申请

2、3周岁(掺滦贾溺含)以内的,按出生登记,由派出所凭相关证明材料当场办理;3周岁以上的,按往年出生补登,报县(分)局户政业务部门审批后办理。

3、派出所工作人员查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莹抨腭兹缴费凭证;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缴费凭证,但其他落户分囗拮蟀手续完备的,要先给予落户,并进行登记,再将有关情况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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