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如何评选省级优秀学生
1、根据上级和学校主管部门要求,从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创新创业成果等方面圈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范围。
2、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参与酝酿的成员要有代表性,既要有学生干部,也要有普通学生代表。
3、候选人按1:2的比例在本单位答辩,答辩注重从思想、学习、工作和综合表现几方面进行,由评委赋分。辅导员老师要亲自坐阵,引导和监督评委做好赋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辅导员的情况汇报,根据答辩情况研究确定最终的名单,会议纪录要保持好,以备查。
5、名单确定后,以学院为单位,加循勒桢施盖学院公章,需要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学生的意见反馈,对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尽快核实,有不合适的直接更换。
6、指导学生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对格式、字体、字数、内容等,均有明确要求,学生本人不能改动登记表的格式,注意用词要书面化,要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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