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如何评选省级优秀学生
1、根据上级和学校主管部门要求,从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创新创业成果等方面圈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范围。

3、候选人按1:2的比例在本单位答辩,答辩注重从思想、学习、工作和综合表现几方面进行,由评委赋分。辅导员老师要亲自坐阵,引导和监督评委做好赋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5、名单确定后,以学院为单位,加循勒桢施盖学院公章,需要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学生的意见反馈,对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尽快核实,有不合适的直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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