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被电子眼拍,会不会扣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被电子眼拍不会扣分,但会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秋舄诫腓》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八十二条 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一)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的;
(二)在机动车行驶中向车外抛撒物品的;
(三)在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或者跳车的;
(四)乘坐机动车前排座椅不系安全带的,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乘坐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
(五)乘坐摩托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的;
(六)背向、侧向乘坐两轮摩托车的。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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